
自從寫了美簽線上填寫DS-160表格的教學文之後,有些問題經常常被詢問,於是我把一些較常見的問答放上來供有需要的參考,只是最終還是要以美國在台協會(AIT)的標準為準。
Q01:有急事赴美國,如何申請緊急優先面談?
A01:如果符合下列事項之一,你可以申請優先面談。
- 緊急赴美就醫,以及提供協助的同行人。
- 家庭緊急事故,例如有近親死亡或病危。
- 首次參與新課程的學生或交換訪客(F,J及M簽證申請人)無法順利在新課程開始以前到達學校 – 這類申請人必需持有I-20或DS-2019表格。
- 有急事的商務人士遇到突發狀況需要赴美。
- 持有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商務旅行卡的人。
- *台北美國商會(AmCham)的會員。若您是美國商會的會員,請聯絡台北美國商會查詢您該如何為您的簽證案件申請優先預約名額您不必電傳申請信給AIT。 申請「優先面談」時先傳送一個申請信到電子郵件信箱 visaniv-ait@state.gov。郵件主旨請註明:申請優先面談。領事官員將考量您的情況並儘速給您回覆,請將一些輔助文件以附件方式連同您的申請信一併傳送給這個信箱我們。這些文件可以包括但不侷限以下各項:
- DS-160確認單。
- 由美國醫生,醫院,雇主,或商務合夥人提供的說明信或其他文件。
- 由本地醫生,醫院,雇主,或商務合夥人提供的說明信或其他文件。
- 額外的輔助文件,例如參展登錄資料,被派遣員工的在職證明等。
- I-20或DS-2019表格。
- APEC商務旅行卡。
詳細可參考:http://www.ait.org.tw/zh/expedited-appointment-visa.html
Q02:請問美簽DS-160表格完成後,還可以修改嗎?
A02:就我的瞭解,如果你還沒拿到確認單,那就還有機會修改,如果已經拿到了確認單,原則上DS-160表格就不可以再修改了,如你有發現錯誤的地方,可以重新填寫一份新的,如果你當初填表時有存檔,就可以叫出存檔,然後從第一步,逐頁檢查及修改,這樣就比較不用花太多的時間來重新填資料,或是在面談時告知面談官員作修改即可。如果你已經有預約面談了,也可以到AIT的面談網站去更改DS-160的確認碼。
Q03:我填完美簽DS-160申請表之後,因為家裡沒有印表機,我只點選寄確認單到我的信箱這個選項,然後去影印店列印,沒有將申請表整份列印出來,只列印出確認單,是否辦美簽時只要帶確認單就可不需整份的申請表呢?
A03:美簽面談時需要攜帶下面資料:
- 【Confirmation(確認單)】(有照片及條碼在上面的就可以)。
- 面談預約單。
- 繳款劃撥單一張。
- 個人照片一張。(需為5x5公分見方,最好同網路傳送的照片)
- 護照正本,效期必須比預定停留美國期間還多出六個月;如有舊護照的話也一併攜帶。
- 其他的財力、身份證明文件也可以選擇攜帶。
Q04:如何才算DS-160填寫完成?
A04:填寫DS-160表格的最後一個動作是列印或傳送資料到電子郵件,上面會會有一組【Confirmation Number】的條碼,要用這組號碼去預約面談申請。
Q05:表格裡有很多地方要填地址,city就是寫城市,country就是台灣,可是state/province 這欄要寫什麼?
A05:美簽表格已經有所更新也做出了中文說明,要求如果出生地是在台灣或是澎湖就填寫【TAIWAN】,如果是在金門或馬祖就填寫【FUJIAN】就是福建的意思啦!看來美簽希望我們按照目前的省份來填寫呢!
Q06:舊護照遺失了,不知道自己上次美簽紀錄怎麼辦?
A06:如果舊本護照遺失,要到內政部移民署出入境管理局申請出入境紀錄。地址:台北市廣州街15號。申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但是出入境紀錄並沒有美簽的資料耶!
Q07:填寫DS-160時,可以使用本國語言嗎? A07:不可以。除了有特殊說明的欄位(如本國文姓名)以外,申請表內的所有問題都必須以英文,用英文字母作答,否則可能被拒收或被要求重新填寫表格。
Q08:我已經上傳照片成功了,美簽面談時需要額外攜帶個人照片嗎?
A08:是的,你需要再額外攜帶一張 5cmx5cm 見方的個人照片,這張照片要貼在【Confirmation(確認單)】上,這張照片最好要跟上傳的照片一致。
Q09:面談結束後,多快可以收到護照?
A09:一般來說面談結束後一個星期內一定可以收到快遞送來的護照及簽證;正常情況下,通常護照在三天左右就可收到,快遞人員會要求本人親自簽收。
Q10:我如何知道我的美簽有沒有被核准? A10:基本上如果面談官決定拒絕你的美簽申請時,會當場退還護照給你,並告訴你不被核准的原因。所以當面談官收下你的護照就表示你的美簽已經被核准了,所以接下來才去填寫快遞單。
Q11:為何我填寫的表格與貴部落格上展示的不一樣?有些頁面甚至沒有?
A11:是的,DS-160的表格會依據填表人所填寫的個人資料來判斷那些項目需要填寫,又有哪些項目不需要填寫,一般來說小朋友、女生、還有超過一定年紀的老人家可以少填一些資料。比如說,女生在填寫【Wrok/Education/Training(工作/教育/訓練)】項目時(步驟13),就只要填寫【Present(現任)】,不需要填寫【Previous(前任)】項目(步驟14),也不需要填寫【Additional(額外)】兵役項目(步驟15)。個人看了這麼多網友的問題與經驗,認為你只要確定資料確實填寫,沒有出現的畫頁面,就是不用填寫,不用太緊張了。
另外就是DS-160隨時都有可能更新,造成原先的教學過時,這時候應該以線上DS-160表格為準,畢竟我的教學文只能當參考用,不可能隨時與DS-160表格同步。
Q12: 我要跟表妹要一起去美國玩,我當主要填表人,表妹還需要再填一份申請表格嗎?
A11:首先要澄清,表妹並不是家人也不是同行者,家人通常意指配偶、小孩及父母,同行的意思是你參加旅行團,或你是表演團體、運動團體的一員,與團體一起去美國才算同行。所以表妹還是需要自行填寫一份DS-160表格,要是你願意,你也可以幫她填。
Q13:我要帶爸爸媽媽一起去美國,我是主要填表人,我的爸爸媽媽還需要再填寫一份申請表格嗎? A13:無論你是主要填表人與否都需要自行填寫一份DS-160表格,只是其他家人可能不用填寫那麼多資料而已,但也沒有少掉多少。面談時可以一起面談。
Q14:我可以自己拍大頭照嗎?
A14:原則上不建議自己拍大頭照,因為照片的要求很高,自己拍大頭照失敗的機率也很高,但也不是全然不可以,只是你必須找到或製作一個純淺色系的背景來拍照才可以,而且還需要打光,因為不允許拍攝者的背景出現干擾陰影,這點很難啊!其他的應該都可以透過修剪照片來達成。詳細的照片要求可以參考AIT的網頁-非移民簽證的照片規定。
Q15: 那裡可以找到美國在台協會及源訊科技官網的常見問題網頁?
A15: 現在美簽已經沒有使用「源訊科技」了,因為台灣加入免簽證後,資料量已經沒有那麼大需要額外有專責機構來處理資料。所以這裡僅列出美國在台協會(AIT)的常見問題官網,這裡有官方回答。(2015.04.05更新)
Q16: 我已經預約了時間面談,但突然有需要更改DS-160表格內容,我需要重新預約面談嗎?
A16: 參考Q2的回答,當你重新拿到DS-160表格的新確認單及號碼後,可以上台灣源訊的網站(原預約面談的網站),按【步驟三】進入後修改DS-160確認碼。
Q17:我計畫自助旅行前往美國,行程、住宿地點也還沒定下來,美國聯絡人的資訊(contact information)一定要填寫嗎?我如何取得美國聯絡人的資訊?如果是跟旅行團呢?
A17: 其實在美國聯絡接洽人的欄位是可以溝選「Does not know」的,也就是可以不寫,可是我試過既使勾選了,要進入下一步驟的時候它還是匯出現錯誤,也就是說你一定得填寫美國聯絡接洽人的資料才能繼續下一步,我不知道現在是否已經有改善了。
不過以美國的立場,無論你去美國的目的為何,你都應該需要事先計畫好你的行程,包括回程,這樣才不會有滯留美國的風險。所以你一定有停留美國的地址與對方的聯絡資訊,也就是說你絕對可以拿到美國的聯絡接洽人的資料。
如果你是跟旅行團前往美國,那旅行社更應該有美國聯繫人的資料,請旅行社提供就對了,如果旅行連這個都拿不出來,那我勸你確認一下這家旅行社是否為空頭公司。
2011.07.10更新:新式的DS-160表格已經拿掉這個美國聯絡人資訊囉!取而代之的需要詳列前往美國的時間、航班、抵達城市,以及回程的時間、航班、離開城市,計畫拜訪美國的那些地點,居住美國的地址…等。
當然,如果你還沒有計畫好這些行程,你也可以選擇不填這些諮詢,但填寫這些資訊確實可以當成有利文件,幫助你拿到美簽。
Q18:當我完成DS-160表格並且按下【Submit】鍵送出後,我才發現照片上傳錯誤或資料填寫錯誤,我需要重新更改表格?或當面告知面談官員即可?
A18:個人認為,既然你已經發現了錯誤,如果還有時間的話,最好重新填寫。你當然還是可以保留這些錯誤並當面告知面談官員哪裡有錯誤,但如果你是面談官員,你會不會想,既然你都已經知道有錯誤了,為何事前沒有先確認好才按下【Submit】鍵!如果當天的面談官員心情又不好,豈不是給了人家一個記點的機會!當然就算真的是這樣,人家也不會承認,這只是我個人的觀感啦!
如果你自己沒有發現到錯誤,那也就算了,或是你想賭賭運氣,就直接把它當作沒看到吧!
Q19:護照、身份證跟美簽的照片可以使用同一張嗎?
A19:美簽的照片要求需在6月內拍攝,所以要看你護照及身份證上所使用的照片是否已經超過了半年。你也可以檢查護照及身份證的發照日期是否已經超過了半年來判斷,如果已經超過或即將超過,建議你勿使用相同的照片,以免面談時被挑了出來,還得重新來過。
Q20:什麼是美簽的「有利證明文件」?
A20:根據美國法律規定,每一位申請商務,觀光或學生簽證前往美國的人都被假設為有移民的企圖,除非申請人證明並非如此。為了取得簽證,申請人必需證明其在台灣有強烈的約束力,能迫使他們在行程結束後離開美國。有必要的話,簽證官會請您提出文件以說明您在台灣的情況。這些文件並無特定要求,但我們建議您儘量攜帶以下您有的資料前來。這些資料能幫助您說明是否有資格取得簽證。
各種有利的文件包括: (參考網址:http://www.ait.org.tw/zh/business-tourist-vis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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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力證明,如記有近幾個月交易記錄的存摺正本(不單是存款餘額證明)、稅單、或不動產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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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證明或含照片的公司識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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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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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扣繳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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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這趟行程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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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商務行程,請帶美國公司的邀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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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負責人請帶公司登記證、執照及最近的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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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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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的申請可以提供全戶戶籍謄本、出生證明、學校成績單、父母的財力證明及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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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一位法定監護人)必需陪同未滿十八歲的小孩面談,也必需親自在小孩的申請表格上電子簽署。若是父母雙方(所有法定監護人)無法親自陪同小孩遞交申請案件,則父母雙方(所有法定監護人)都應該簽名寫信授權一位代表來陪同小孩面談。但若領事官員裁定父母(法定監護人)必須親自出面,他們仍然需要來面談。美國在台協會強烈建議未滿十八歲申請人在面談時,提出要和申請人同行赴美的成年人士所持有的美國簽證資訊。未滿十八歲的申請人若要和不具監護權的父母、親戚或朋友同行赴美,我們也強烈建議在面談時一併提出父母(法定監護人)書寫的同意信。
Q21:我要同我姊姊或是姪子一起去美國,這樣算不算「同行」?
A21:「同行」指的是家人(父母親、小孩)或是團體(旅行社出團),美簽DS-160填表的時候表明「同行」,只是為了填表方便,同行者由一人作為主要填表人,其餘的同行者就可以少填一些資料,真的只少了一點點而已,但是家人可以同時面談。
延伸閱讀:
超麻煩的美簽DS-160表格 「美簽面談」經驗談 2011年的DS-160表格新教學文:
美簽DS-160線上表格申請教學2011-I
美簽DS-160線上表格申請教學2011-II
美簽DS-160線上表格申請教學2011-III
美簽DS-160線上表格申請教學2011-IV
2015年的DS-160表格更新教學文:
2015美簽DS-160表格線上填寫申請教學I(超詳細)
2015美簽DS-160表格線上填寫申請教學II(超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