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緊張,老婆一直盯著我在部落格裡寫些什麼)
其實我一開始對於我的第一任女朋友並沒有什麼特別好惡的感覺,當時就是覺得她是個合得來的社團伙伴,而且是個很有主見的女孩,思想有點保守,對某些輕浮的男生有點強悍,做起事來有點嚴謹,善惡分明,對了!她是個客家女孩,聽說客家女孩都很疼老公,這是我後來才人家聽說的啦,可是我就是無法主動有進一步的發展。
後來還是學妹(我現在的老婆)推了我一把,還串通了社團中的所有伙伴,在一次夜間活動結束後,硬是拱著我要送她回家免得危險,當時她住在校外,距離學校有一小段路,坐公車大概三站吧!走路回家大概需要二十來分鐘,此後我們就常常這樣一路走一路聊回她的住處,然後我又自己走路回學校,因為我當時住校,我也很有分寸的從未進過她的閨房,因為她還有個室友,後來才覺得我當時可真的是位「正人君子」,居然也怎麼從未有過非分之想,還是我不敢…?
說實在的,我當時也渴望愛情,而對方的條件也不錯,既然對方有意思,伙伴們又一直湊合,於是我們就開始了交往,我們有時候會去海邊,坐在防波堤上聊一整個晚上,有時候也會在假日的時候一起出去玩,開始有更深入的認識對方的家庭背景。
一開始我們的感情進展神速,我們也從拉拉小手,到互相依偎,當時心裡暖暖的,大家也都公認我們是一對,可是我心裡頭卻隱隱覺得,我們兩人相處怎麼就沒有人家說的愛情火花─許諾、親密與激情?我倒是覺得兩人想處比較像是互相信任的好朋友,無拘無束、可以彼此信任,因為我覺得她很信任我不會對她怎麼樣,而我也真的沒有對她怎麼樣,唉!往事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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