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治法實施以後,
原本以為從此可以不再聞到煙味,
沒想到卻事與願違。
在辦公室內還好,
可是只要一推開辦公室的大門,
就可以聞到煙味,
而且不管怎躲躲不掉,
因為無論是向前走、
向左或向右,
都有一堆又一堆的老菸槍聚集,
怎麼閃都沒用,
只有硬著頭皮衝過去。
而且走在路上,
還得不時的閃躲突然從身旁冒出的煙頭,
原來走路抽一煙的人變多了,
難怪不時會聽到同事衣服有被燙破或是人被燙傷的情形發生。
更甚者,
騎車、開車抽煙的人也變多了,
只要出門在外,
好像到處都是煙蟲。
突然之間,
這個世界好像分裂成兩個截然不同的國度,
一個是無煙的國度 (室內),
一個是香煙裊裊的國度(室外),
嘆…
有看到一些公司有較積極的動作,
規定固定的抽煙場所,
抽煙者只能在大門的右側兩公尺以外抽,
讓出一條路給不抽煙的人行走…
2 意見:
所以我說這個規定根本就是個無聊又無效的法則!
缺乏溝通一意孤行,最後只是會變成害大家的法令。
懷疑提議與決定的都是一些腦袋瓜缺乏思考能力的人,
有事沒事幹麻還規定不能設置吸菸區?
那根本就是擺明了要讓有抽菸跟沒抽菸的人都“喇喇ㄟ奏會”大家一起吸…
我倒是覺得,配套措施要做好,比如說化區域,規定吸煙場所,而不是室外都可以抽煙,其實邊走邊抽煙真的要不得,燙傷路人,還亂丟煙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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