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高中畢業以前幾乎是不太寫信的,當時也沒有網路及電子郵件,而我唯一寫過的信就是幫爺爺回家書給正在讀大學的小叔,告訴他說爺爺身體很好,生活費會幫他寄過去,可是我在成功嶺的時候卻寫信寫得很勤,原因無他,因為寫信是這裡唯一的樂趣,而且當你每每看到有人在軍中收到來信時的那種喜悅,會感染到你也想要可以收到來信,或者說渴望可以經由信件得到一份心靈的慰藉,當然,如果是女朋友的來信就更棒了,可惜當時高中剛畢業一年的我是不太可能有女朋友的,還好當時高中讀的是男女合班,所以至少還有女同學可以寫信,即使是別人的女朋友也沒關係,只要有來信就好囉!
當時很多人都是利用操練的空檔寫信,而信紙就放在屁股後面的口袋中,隨著操練的流汗,很多時候信紙都是濕了乾,乾了濕,所以信紙都是皺巴巴的,寫信的時候還是放在鋼盔上寫出來的,字跡歪歪斜斜的,真不知道當時收到來信的女同學心中做何感想,也許就是在這種刻苦的環境中寫出來的信才特別有味道吧,我也陸續收到同學的回信。
那真是一種奇妙的感覺,每當夜幕低垂,班長開始唱名發信的時候,每個人都引頸以待,當唱到自己的名字上前領信時,心頭是雀躍的,因為這幾乎是與外面溝通的唯一管道及娛樂,當時並不是每個家庭都有電話,而且話費又貴,當有人領到第二封信件的時候,班長就會開始虧我們「人緣好喔?」或者「花心大蘿菠?」,最慘的是收到明信片的,常常都會被班長當眾唸出來,好不尷尬!但總比好過那些沒領到信的同袍,就只能看著別人讀信,並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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