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8日 星期四

大樓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住戶自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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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多篇關於室內裝潢的經驗分享,後來也搬入了新家居住,住了一個多月了,大致上一切都還算滿意,由於是全新的大樓,所以住戶也是三三兩兩的遷入,到目前為止大概只有 2/5 的住戶遷入,所以住起來還算安靜。

終於,新搬入的大樓要召開第一次區分所有全人會議了,出乎我意料外的出席濾鏡然超過九成,也許是建設公司有請吃午餐的關係!但這不是重點,我想要降的是會議中有個很有趣的現象,就是所有出席的住戶都要先自我介紹,不介紹還好,一自我介紹後,竟然有一半以上的住戶都在稱讚建設公司,說房子蓋得好,服務沒話說,對地點很滿等等,會議中幾幾乎是一片融洽,這告訴我們,建商如果肯用心,買方也會當然地給予讚美,而這種讚美就是給建商的很好鼓勵,建商也可以因此建立口碑,希望我們這種不會只是一例。

以前從報章雜誌所得到的印象,建商與住戶間似乎多多少少會有一些利益的衝突,但我們這棟大樓似乎沒有,可能是搬進來的住戶還不多吧!會議中雖然有二、三位對建設公司有意見,但也都僅只於善意的要求及提醒。,希望有些動作可以事先預防。

第一次會議的最主要目的當然是 1)通過『公寓大樓管理規約』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2)選出『管理委員會』。

很幸運的,有人事前已經研究過這個規約了,而且提出了一些不錯的見解及建議,比如:

  • 與大樓相關的會議記錄文件財務資料等應列入移交的項目,且至少要保留五年以上,以避免委員會交接時無歷史資料可查詢。
  • 管理委員是否有給職?建議為無給職,但公務所需可以報銷交通費。
  • 大樓之公共用電應定義可以有大樓管理委員會強制分攤公用電費及公用水費。

另外,建設公司需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提撥公共基金,公共基金應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提列金額按累加計算如下:

  • 1千萬以下,提撥 20/1000
  • 1千萬以上~1億元以下,下提撥 15/1000
  • 1億元以上~10億元以下,提撥 5/1000
  • 10億元以上,提撥 3/1000

舉例來說,一個工程總價為11億元的建案,建商應提撥的公共基金計算如下

  • 1千萬以下 10,000,000 x 20 / 1,000 = 200,000
  • 1千萬以上~1億元以下 (100,000,000-10,000,000) x 15 / 1,000 = 1,350,000
  • 1億元以上~10億元以下(1,000,000,000-100,000,000) x 5 / 1,000 = 4,500,000
  • 10億元以上 (1,100,000,000-1,000,000,000) x 3 / 1,000 = 300,000
  • 總計: 20,0000 + 1,350,000 + 4,500,000 + 300,000 = 6,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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