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最近因為肝硬化切除了大部分的肝臟,連帶的也割掉了脾臟,也不知道為何這些勞農保黃牛怎麼這麼神通廣大,莫非醫院有人通風報信,居然掌握到了丈母娘的就醫狀況,還拿到電話號碼主動打給丈母娘,說可以幫她申請農保的殘障給付,可是事成之後要抽三成的佣金,老人家一聽有錢可以領,付點費用給人家也是應該的,再加上人家好言好語的哄著,自己又沒經驗,聽對方說辦這個給付有多麼的麻煩與困難,如果一個不小心還會被退保,到時候可能連養老金都領不到,於是對方拿出了一張委任合約,她老人家看也不看,大概也看不懂合約的內容吧!人家叫她簽名她就簽名,叫她把印章拿出蓋章她也照做,整張合約書幾乎簽得密密麻麻的,還好對方不是要她把房子拿出來賣,否則可能連房子都不保,老丈人也是糊里糊塗地就跟著當了見證人,也簽了名蓋了章。老婆知道了之後差點沒給氣炸~
電視上前一陣子不是一直有勞農保局打的廣告,說什麼「自己辦,最划算」,但是問兩個老人家,到底答應了對方什麼事?簽了什麼樣的合約?他們兩根本就講不清楚,於是老婆就要了對方的電話,親自打電話給對方瞭解。這不打還好,打了之後對方居然說合約已經簽好生效,如果要解約的話,要我們付兩萬塊錢的違約金,也許是老婆太衝了,老婆平常罵人可犀利得很呢!大概是說對方這樣做有違憲之嫌,還要求對方要解約,對方大概也不甘心到嘴的肥肉快要飛了,還是受不了老婆的咄咄逼人,最後竟然撂下話說老婆恐嚇她,還揚言說要依合約處理,並且還要寄存證信函給老婆。
老婆也不是省油的燈啦,雖然幾天來被這件事弄得有點煩躁,但對方的「存證信函」倒給了老婆靈感,再加上我之前因為信用卡遺失,也有寄發過存證信函給信用卡公司的經驗,所以反而是給了我們一盞明燈,變成我們寄發了一封存證信函給對方,我還特地請了一天假,跑了一趟兩老家去拿了那張搞不清楚的委任合約書,看了之後發現對方真的把所有的好處都拿在手上了,上面真的載明說如果我們要解除合約的話,要付對方兩萬塊錢的委約金,還要支付對方已經付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代墊費、公司管銷、員工薪資、辦公室租金、處理費、手續費...等,一旦我們拿到農保給付金之後的隔天還得馬上給付對方三成的佣金,如果晚給了,每兩天還得加付1%的滯納金,吸血啊!如果申請給付沒有通過,對方則是一點責任都沒有。
這下可有點傷腦筋了,如果依照合約來執行,對我們是完全的不利,但又隱約覺得這樣的合約絕對是不對等的,因此老婆先擬好了一份存證信函草稿,然後拿去市政府諮詢免費的義務律師,下面就是最後的存證信函的定稿。
本人○○○經諮詢農保給付單位,發現本人可以自行辦理申請農民保險給付事宜,無委任台端辦理之必要,特在此聲明解除○○○○企業管理顧問社之委任事宜。因本人○○○尚未開始申請農保給付手續,也無委託台端作申請給付之相關事實,故無違約之情形。
律師給的建議如下:
- 不要把話說得太死。
- 不需要強調對方有違憲之嫌,等對方真的上法院訴訟實在主張,且強調對方並未詳細說明合約內容。
- 只要強調農保給付可以自己辦理。
- 因為還沒真正開始申請農保給付,所以沒有委託對方申請給付之事實。
對方在收到存證信函後,還特地又打了一通電話給丈母娘,說明他們也不是一定要打得這麼硬,就是怕我們自己不會辦理,萬一沒有辦好的話,會有被農保退保的風險…等等。最後還不死心地問老婆是在哪裡上班?我想這才是這通電話的重點吧!丈母娘回答她說:「我女兒以前在市政府上班啦!她說她會幫我辦理申請給付啦;我們又不是要給別人辦才不給妳辦的,要是我們真的不會辦的話,我們再找妳辦好不好?」,對方看到有下台階,就接著回說:「好吧!要是你們有問題,記得一定要找我辦喔!」,我想這件事應該算是告一段落了,對方也應該不會再一直打電話來糾纏丈母娘了。
其實最怕的是對方覺得受到了屈辱,想要報復,一直來跟我們糾纏,有些甚至會落兄弟到家裡坐,所以最好不要鬧到撕破臉,先據理力爭說明想要解除合約的訴求,也可以主張對方的付出根本不符兩萬塊錢違約金的比例原則,最後再補上一封存證信函(農保局法務人員也有教我們),以茲證明我們曾經主張合約無效,萬一到時候真的得上法院,就可以提出證明我們主張過的事實,所以記得不要有任何的恐嚇字眼出現在存證信函上面。
存證信函可以到郵局的網站下載空白格式,寫好之後拿到郵局辦理就可以了,我們的經驗,存證信函的存證費用NT50,寄送掛號存證信函費用NT41,基本上一式三份就可以了,一份留給自己,一份寄送給對方,郵局也會幫我們留存一份。
另外,關於農保殘障給付的事項,也可以打他們的服務電話 02-2396-1266 轉分機 2330,比較讓老人家關心的是退保的問題,以農保的規定,如果被判定殘障後不能從事農作生產者,將被要求退保。可以下載這份農民健康保險殘障給付標準表,其中如果符合第1, 2, 3, 5, 6, 7, 44, 45, 46 任一像就會被退保,但領到的保險給付相對的也比較高。
平心而論,這些勞農保黃牛應該有其生存之道,而且似乎可以買通一些醫療或是勞、農保相關業務處理的人員,否則他們怎麼可能拿到我們的資料;再者,既然這些勞農保黃牛可以拿到這些相關的資料,為何政府單位不行,既然有政府有保險的美意,為何不能主動通知受保險人,而是等到勞農保黃牛來通知。
遭遇相同問題,可以私下請教嗎 ?
回覆刪除Linson;
回覆刪除建議可以加我的Facebok討論,如果要有動作之前,最好可以到縣市政府找免費的律師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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