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8日 星期三

[生活] 在「家樂福」撿到男用皮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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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已經發生將近三個月了,但我還是耿耿於懷...

話說有一天到「家樂福」吃午餐時,發現地上有前一位客人遺留的錢包,我之所以知道是前一個客人,是因為我和他還有一小段吃飯重疊的時間,而且撿到皮包後我有翻了一下他的錢包,發現他的身份證,確定這個人就是剛剛坐在旁邊的客人,馬上追出去找人,但人已不見蹤影。

我稍微看了一下發現那人的錢包,發現他所有的證件(身分證、駕照、信用卡、健保卡)幾乎都在裡面,還有好幾千塊,而且好像是個職業軍人,我想那人一定急死了。

不得已,我只好拿著錢包去「家樂福」的服務中心,當時有一男一女在櫃檯,把皮包拿給服務人員後,就只得到一句『我們會處理』,就這樣。我當時猶豫了一下,說了:『喔!』就離開了,走了十來步,越想越不對,就回頭要求那兩個服務人員。

我說:『至少要廣播一下這位先生來領取吧!』

服務人員:『可是我要視廣播後有一堆人跑來認領,怎麼辦?』

我說:『那你不會只廣播人名,請他到服務台來就好了!』

服務人員:『...』

我說:『這樣子有問題嗎?』

只見服務人員悻悻然的拿起麥克風,口不清齒不楚的廣播:『某某某,請到服務處來!』,我要求她再多廣播一次,等了幾分鐘後還是沒見那位掉錢包的客人來認領,我想他大概已經離開了「家樂福」,因為吃飯時就見他的推車上已經堆滿了採滿的貨品。

我很後悔,當時沒有要求拿回錢包並送到派出所,因為那時認為這樣子會讓這兩個服務人員覺得我很不相信他們。我也不是不相信他們,而是我認為以「家樂福」這麼大的一家店,怎麼讓我覺得他們都沒做過類似的訓練。

我認為「家樂福」至少應該要做到下列幾點:

  • 既然我撿到錢包送了過去,服務人員應該要有更積極的行動,來幫助他們的客人拿回錢包,比如說廣播客人。
  • 服務人員至少要主動請求我留下姓名及電話,畢竟是我撿到錢包的人,遺失的一方說不定會謝謝撿到錢包的人,如果我拒絕才作罷!為善不預人知嘛!
  • 服務人員應該要開立證明文件之類的給撿到錢包的人,以茲証明,表示他們不會私吞錢包。
  • 服務人員應該要主動向撿到錢包的人說明,他們將如何處理這個錢包,比如說會先招領1~2天,如沒人認領後會主動送到警察局。

如今往事已矣!只希望那個遺失錢包的人可以拿回他的東西,下次再有機會,我應該會把她送到警察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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