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4日 星期五

在劫難逃?該來的躲不掉,機車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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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早上剛出門的時候,天空正飄著雨,無奈的穿上雨衣戴上安全帽騎著我的小ㄅㄨㄅㄨ出門,在經過前面一個小巷口時,眼前突然出現了另一部機車,該死!這個路口平常是沒有車的,心想「完了!」,果不其然,我的機車車頭不偏不倚地攔腰撞上了對方的機車。

想當然耳,兩部機車就這樣你濃我濃的疊在一起,雖然雙方車速都不快,但連人也疊在一起了,看來自己的身子是有點生鏽了,還好對方是個壯漢,否則我怎麼給人家一個交待,厚~,回過神後,我趕緊起身,對方也從地上爬了起來,我正要開口說「對不起!」,對方已將開口問我人有沒有怎樣,蠻憨厚的一個人,我感覺一下,人還可以,就是左腳小腿有點痛,對方看我還不知道自己的狀況,趕緊提醒我有血從我的左手流了下來,看了一下自己的手,果然血水正在汨汨的流出,地上也有一攤血水,下雨的關係,整個地上已經染紅了一片。

連我自己都嚇了一跳,趕緊查看自己的傷口,原來是有一條在手指上的小動脈破掉了,鮮紅的血才會一直冒出來,路旁的住家見狀也趕緊拿了幾張衛生紙給我止血,並要我們到屋簷下避避雨,真是好人!我自己認為除了這點傷口外,人也沒有怎樣,車子也沒有損傷(還可以騎啦!),對方也是左小腿被機車壓到而有點一蚾一跛的,除此之外雙方似乎都無大礙,於是我們就互道珍重,各自騎上自己的機車上班去了。

到了公司,找了ok繃貼上,可是只要稍一用力,血水就繼續冒出來,換了兩次都一樣,也許是ok繃貼太緊了吧!後來乾脆拿掉ok繃,上了碘酒,讓它自然癒合,這招還真的比貼上ok繃好用。

到了下午,身上有好幾個地方都開始給它痛了起來,原本以為只有左小腿及手指上的傷而已,原來還有好幾個地方也碰傷了,看來得早點回家休息了。

其實這幾天總覺得自己心神不寧,也一再提醒自己騎機車要小心,只是手一握上機車把手就忘記了,希望這個遭遇算是讓自己過了一個劫數,否則我上有老母,下有妻小,老婆還年輕,雖然我的保險金還夠他們花用個一年半載的!但是「不行!不行!」,以後要更小心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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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則留言:

  1. 下雨天真是危險
    上週的一天雷雨
    我家出門的路口
    也是兩部汽車相撞
    看到一部車崁入對方駕駛座的深處
    我想這情況肯定不妙
    當時下著飄零的大雨
    (雨絲雖細但很大)

    對了最後一段有一筆綠色畫筆的底線
    那是什麼用意呀? 是怎麼加上去的?
    該句應該是寫 心神不寧 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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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版主您好
    有車禍事故發生 不論大小都建議你務必報警備案
    太多的傷者 事後發現自己身體受傷超過自己想像
    屆時要找人賠償 卻無所依據。
    而備案 也不單單只是要向對方求償為目的,機車都有投保強制險,你的事故受傷如果有需要看醫生,醫藥費強制險是可以申請理賠的。
    我有寫過些文 希望備而不用
    http://talin30.blogspot.com/2010/04/for.html
    祝福你 也請留意自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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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可魯小子;
    是啊!我們都不願意見到車禍啊
    關於綠色畫筆的底線,一直想把它寫成教學文,但遲遲沒空,既然你都問了,就用這兩天的價值趕一趕吧!但應跟會放在另一個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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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TA LIN;
    謝謝提醒,一般人都懶得報警吧!
    警察的速度有時候超慢得,又是上班時間!
    不過真的沒怎樣啦!因為車速不快,跌倒時也還好!
    不過真的謝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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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馬諦斯;
    不要打我的屁屁啦!
    已經夠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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