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入殮的當天,穿戴整齊,手上握著手尾錢,腳邊放著腳尾飯,因為我是家中的長子,所以母親要我把這些手尾錢收起來,放到紅包袋裡均分給家中的所有成員,不分老少,一人一份。根據習俗,這些錢是要留給在世子孫拿來投資、做大事業用的,所謂「放手尾錢富貴萬年」,希望可以用這些錢滾來更多的錢,所以這些錢最好可以留起來,等到日後真有投資的時後再拿出來用。
為了怕跟其他的錢混在一起,所以我特意將這些錢寫上「手尾錢」並標示每個人的名字,以後如何運用就看每個人的造化了。我是沒什麼做生意的打算,以後應該也不會有,因為我根本就沒什麼生意頭腦,唯一的投資也只有股票,但又不太可能把這點錢拿去買股票,因為現在幾乎都是電子交易,也許留著再買一棟房子吧!不過前提要有錢啊!
另外,父親頭七的時候,我們兄弟每個人還分到兩根鐵釘及兩枚銅板,還要我們將這些鐵釘及銅板用紅紙或紅包袋裝起來,然後放到櫥櫃中,我想這是取其諧音「添丁發財」的意思吧!
這裡有一些關於「頭七」及「作旬」的解釋:
台灣喪葬裡的「做七」與「做旬」
民俗思想起–出殯行列、做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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